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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2020-10-13 10:13:32  浏览次数:19218  来源: 本站原创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授权的各管理部

三、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办理流程:职工向相应管理部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银行转账支付。

五、办理地点: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及各县区管理部。

六、办理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七、联系电话:

直管理部 0393—6966253

濮阳县管理部 0393—8690117

清丰县管理部 0393—7213038

南乐县管理部 0393—6236868

县管理部 0393—5274225

台前县管理部 0393—2208869

华龙区管理部 0393—44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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