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2020-10-13 10:13:32 浏览次数:19218 来源: 本站原创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授权的各管理部
三、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办理流程:职工向相应管理部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银行转账支付。
五、办理地点: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及各县区管理部。
六、办理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七、联系电话:
市直管理部 0393—6966253
濮阳县管理部 0393—8690117
清丰县管理部 0393—7213038
南乐县管理部 0393—6236868
范县管理部 0393—5274225
台前县管理部 0393—2208869
华龙区管理部 0393—44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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