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重新开展涉及农商行“商转公”及“还贷提取”等业务的通知
2021-11-05 10:46:16 浏览次数:3507 来源: 本站原创
为满足群众需求,经与濮阳农商银行协调沟通,并经中心党组同意,决定于11月8日重新开展涉及农商行“商转公”及“还贷提取”等业务。
一、严格要件审核,严防骗提骗贷
应我中心要求,濮阳农商银行提供了规范的借款合同范本、经营机构名单、合同用章印模及不同历史时期利率执行情况(本通知下发同时,上述范本等将以PDF格式文件在中心贷款业务群共享,涉及审批环节的业务科室和各管理部负责人应及时在本部门业务群中转发),在受理涉及农商行“商转公”及“还贷提取”等业务时,审批环节各个岗位要认真对照范本,严防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
二、审核细节提醒
1、合同范本两种,符合任一种均可。审核时封面、扉页及加盖印章页必比对,而后随机抽验某几页某几行比对。
2、如有手写经营机构名称,只要在名单内,无论新旧,无论是正式名称还是简称均应认可。
3、农商银行提供的印章印模均为新启用的现行印章,审核时发现申请人提供要件中印章与现行印章不符的,暂应视为不规范,并记录在案,防止其篡改要件蒙混过关。
4、合同约定利率与农商行提供的同期利率不符的(尤其是高于范本的),很可能是以消费贷款等其他贷款冒顶购房贷款,应予拒提拒贷。
三、加强业务交流,完善风险管控
农商行提供的范本种类较多、内容繁杂,审核环节各岗位比对任务必然加重,在本业务重新开展初期,暂不对办理时间作硬性规定。任一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都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映,由部门负责人在中心“贷款业务群”中提出并开展讨论。通过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快达到完善审核规范,高效管控风险的目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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