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2017-07-27 09:13:21 浏览次数:14152 来源: 本站原创
办理事项:单位需要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在当年6月30日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后办理。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1.发生严重亏损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3.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网点。
办理要件:
1.提高缴存比例的,提供《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降低缴存比例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表》和下列资料:
(1)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3)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单位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全体职工签字的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明细表或其它困难情形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领取《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要件资料经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后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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