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赵女士 投诉时间: 2020-06-27
投诉类别: 职工所在单位是否挪用住房公积金
被投诉单位:
投诉标题: 公积金提取
投诉原因: 我缴纳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想问下,去年8月份买的预售商品房,9月份贷款已批,想咨询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新购住房一年内,持备案合同及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到阳光大厦公积金窗口办理即可,咨询电话:12329
回复时间: 2020-07-06
版权所有: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16号
技术支持: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3-8116208
网站标识码:4109000037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