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中路16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393-8116208
  通信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中路16号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地址:pygjj@163.com。
、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本单位层面的信息公开和本单位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单位领导名单;
  2、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3、所依据上级规范性文件;
  4、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
  5、单位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单位重点工作;
  7、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8、单位人事任免;
  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
  10、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本单位层面信息,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pygjj.puyang.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也可在本单位网站(pygjj.pu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的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文本、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93-811789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濮阳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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